2017年6月8日 星期四

方清純談《動物們》



















我的命在鍵盤上,在字字句句裡……
方清純談《動物們》


近午時分,離約定時間還有幾分鐘,我決定收起手機,專心看一會兒捷運站外的車流。未及一次紅燈轉換,有人輕輕碰了我的衣袖,轉身看見是方清純──酷酷的表情,比記憶中更高,有一八二。短袖黑polo衫,深藍牛仔褲,帆布鞋。沒戴眼鏡未揹背包不繫手錶,僅單手握著錢包和手機。就這樣從雲林搭高鐵而來,輕便得像是住隔壁巷子。
「方清純,其實是我阿公的名字。」問起筆名的由來,他說,「小時候不是有預防接種紀錄卡嗎?都是阿公帶我去打疫苗的。所以那張小卡上,有我的名字,和家長姓名欄上的,他的名字──這名字對我來說有一份特殊的意義。」無法判斷是童年記憶抑或夢境,腦海裡還保留那隱約朦朧的畫面:年幼的他,坐在由阿公駕駛,載著三隻大豬的車上。因此,雖然阿公早在1988年過世了,「我還是想把這名字留下來,像是他繼續存在這世界的一種方式。」

這樣的好孩子,我很快察覺,酷酷表情底下,隱藏的事實是害羞。
究竟有多害羞呢──念大學初次離家,和陌生人分租公寓,零互動,觸角一探到外界就縮回,只好一整個禮拜都光顧對街麵包店。來到網路時代,難道沒有稍微解決困境?「在網路上,我也很少跟別人互動。」為什麼?「因為一旦有了互動,就得一直互動下去……」就這麼孤獨生活著、寫著。從十五歲第一次萌生虛構的衝動,到十八歲真的寫下一點什麼;再到研究所時,一舉拿下全國學生文學獎小說首獎,坦白無遮的心聲是:「很需要被肯定。希望有人可以告訴自己,你能寫。」拿獎,等於也拿到一個肯定的答覆。「寫小說可能是我做過最不害羞的事吧。」
自承「對人好奇,喜歡觀察,盡量不說話,聽別人講話」,因此,就算回答問題,方清純仍說得極少。他說話,像一條藏有許多石頭的河,有時流速湍湍(那必然因為提到塔羅牌或星座),有時靜水流深,幾乎不見波動。

「遇到瓶頸。」他坦言:「對小說光有熱情,卻不知該寫什麼?」因此,2009年拿獎後,直到2013年才以四個月時間琢磨出〈兩口犬〉;再一年,寫了〈家〉;再一年,有了〈雞婆要出嫁〉。「我有點散漫,除非有人跟我說,可以做一點什麼……」比方,得到出版小說集的邀請,他毅然北上,賃一屋,日日至圖書館打卡。散文〈夢遊者〉裡,他說:「活在這世上三十二年,一直活得可有可無,沒什麼其他的奢求跟盼望,唯有寫小說這件事放不下。」這話聽得我羨慕且眼熱,可實際情況很辛苦。租來的屋子簡陋,為求節流,三餐食費加總,得控制在百圓上下。創作獨有的焦慮與難以量化的產出又該跟誰訴說呢?我忍不住問:「什麼事情,你最容易感情用事?」他想了想,「應該是貓吧!」「貓?」只有這時,他酷酷的臉,會露出孩子氣傻笑,「就愛貓啊。所有動物我最愛貓了。」想念家裡四隻貓咪,他就到公園跟街貓玩。不,寡言的他,仍然不會把心事說給貓聽。伸手輕輕撫摸貓咪,動作比言語確實。


《動物們》六個短篇,分別寫雞,牛,羊,狗,豬,魚,除了寫進書裡的,方清純說,家中還養了鴨,鵝,兔子,貓──愛貓,卻沒寫貓。他直言,「本來有寫,失敗了。」從小被各色動物包圍著成長,現在也還參與家中農作:稻米,檸檬,番茄……具足、完整的鄉村經驗,沃著他的小說。
「動物是我生活的一部分。」他認為,「人本來就是動物。人應該覺得自己跟動物們是一樣的。」因此,「雖然不太可能,但我希望追求,人和動物平等的狀態。所以我在小說裡,試著把那個界線消除掉。」易言之,寫羊,寫狗,寫豬,其實都是寫人。這是他追求的「眾生平等」:「人應該更低姿態,謙卑一點。不要覺得自己可以大肆掠奪或濫用資源。」如果這本小說能帶來一些反思,那應當是:「人真的有那麼了不起嗎?」透過書寫,他亦試圖「把一些人的心情寫出來」,不是特定的「個人」,而是某些「集體」。具體來說,包括「各種弱勢的人,因為性傾向或身體的疾病、殘疾,被排擠的人」,那種忍不住想要為他們做點什麼的心情,他笑稱,「大概是水瓶座式的博愛精神吧。」

全書我第一篇讀到的是〈雞婆要出嫁〉,以青梅竹馬的眼光,摹繪一位奇男子:長髮,未婚,善書法,愛著和他一樣性別的人。讀來有種微妙時空錯置感,彷彿更像鄉野奇譚,卻又交織著當下同志遊行的新聞畫面。原以為只是特例,不意整本《動物們》都有一款相似的敘述技巧,即「帶有同情的旁觀視角」:不完全使用第三人稱,而更愛以第一人稱將故事帶出。他說:「水瓶座喜歡旁觀。看似涉入其中,但又抽離;就像這種寫作方式,是『我』在敘事,『我』雖沒有完全涉入,卻又主導著整個事件的發展。」不曉得是否因為這份「距離」,整篇小說讀起來,竟有一種剛剛好的哀矜。對於可能有人質疑「變性欲」和「同性戀」並不相同,他說:「我不反對這樣的意見,但我覺得,性別跟性向的組合應該是多樣性的,不必太局限它。要怎麼想、怎麼詮釋都可以。我的目的不是討論小說主角到底是一個怎麼樣的人,而是,他應該有的權利,卻沒有。」最後,甚且落得「去掉女字,出家便成」的悲劇。他俐落給出結論:「終歸一句話:支持婚姻平權!」

〈犁族大出擊!〉原可能寫成一則沉重的故事,卻漾出了一點喜劇情調。女子漢與紀錄片導演的愛情,對土地的愛情,企圖讓歷史重現的一種對於時間的愛情,皆蘊含其中。「反對農地徵收」、「農地搞石化」等社會議題,都是方清純故鄉雲林的現實處境。讀此篇,亦使人聯想到,俄文系、斯語所畢業的他,論文題目是〈《波謝洪尼耶遺風》中的地主與農奴生活圖像分析〉。
「《波謝洪尼耶遺風》作者謝德林的風格相當特別,筆觸批判力道十足,諷刺又怪誕,有些甚至是超現實的。」以小說諷刺現實,確實跟方清純寫作的基調相似。「大學時讀俄國文學史,知道了這個作家,但第一次讀到他的作品,是研究所時,自己私下找書看。」結果,「讀了以後受到很大的驚嚇。」因為,「怎麼有人這麼敢寫!」該書描述一個地主家庭,彼此心機鬥爭,最後家破人亡的悲慘故事。「在當時,謝德林的作品其實曾被禁,甚至被流放到外省,但他還是堅持為弱勢發聲。我喜歡他那種精神。」可以說,《動物們》的寫作,是一次向謝德林的致意嗎?「我希望自己能像他一樣,敢於為別人說話,不畏強權。」

不是只能寫悲傷故事,也不是只能為底層人物代言,節奏相對輕快的〈善的故事〉像黑色喜劇,荒腔走板終至令人毛骨悚然,卻因帶有設計感的敘述,讀著又忍不住噗哧一笑。資深政客想找影子寫手幫忙寫自傳,聊著聊著就抽起塔羅牌,卻每次都抽中同一張牌。小說裡沒戳破,只仔仔細細形容了牌上的畫面,明眼人與有心人當可讀出那是一張惡魔牌:「一隻羊,牌面上是一隻羊,兩眼直勾勾瞪著你。」有趣的是,阿義的名字裡也有一隻「羊」,那隻羊開口閉口只在乎「我」,「我算得上是個好人嗎?」這樣荒謬的問題,問得人想笑,但笑過頭也可能流出眼淚。彷彿寓言,那隻羊的「前方站立一男一女,被鎖鏈捆縛住,成為牠掌控的囚奴」,一如小說中那對惡質情侶;而故事裡的那隻「羊」(塔羅牌上的羊?阿義?),在亡羊補牢後,終於還是逃脫,像是一則命運,被繼承。同樣不戳破的,還有最後阿義抽中的那張審判牌,「我不明寫,希望讓讀者自己發掘、思考。審判的意思是:善惡終有報。」
書中兩度出現塔羅牌橋段,方清純說,確實近年比較認真學習的,就是占星和塔羅牌,「重點不是抽到什麼牌、或怎麼詮釋那張牌,而是你接收到了什麼。去思考它,做出決定,如何掌握你生命的道路,才是最重要的。」

一系列動物故事,我感覺〈兩口犬〉和〈家〉彷彿孿生作,主題雖不近相同,但兩者都有對於生殖的眷戀與焦慮,只是以不同的病徵呈現。此二篇,在寫實的基調中,所呈現的瀕臨瘋狂的那種虛實難分,非常飽滿地,把人獸之間的分野給泯除了。除此之外,同樣做為一個鄉下長大的小孩,我也從中讀到一種特屬於台灣鄉間的人際關係圈籠。往好的方向想,是雞犬相聞,人情味濃厚;另方面來看,其實就是人言可畏,人沒辦法像在城市裡,把自己稀釋,必須找到和別人相容也相溶的方式。若找不到,那就是成為他人眼中的異端,就是孤獨的發萌。
對此,他說,「做為人,好像都需要循規蹈矩。不照別人的想像去做事,就會被當做異類或怪胎。但有時又覺得,那些自以為正常的人,才是真正的怪。」這也是善惡所腹存的廣大灰色地帶之外,他想要在小說裡探問的,「自以為正義或正常的人,是不是真的正義或正常?」而那些被傳言傷害、被逼成瘋子的怪樣的人,會不會其實才是人性的正常?「(這些)人常是惡意所造成的結果。」

紀大偉為漢娜.亭蒂《動物怪譚》作序,曾提出一個問題:「動物像人類,人類像動物,那麼人類和動物之間還有沒有別的交集?有些讀者可能聯想起人獸戀(中略)。人獸戀的故事對我們來說並不稀奇,各個版本的《白蛇傳》就是老生常談。然而妙的是,《動物怪譚》中幾乎沒有人獸戀或人獸性愛的情節……」這個交集,在〈兩口犬〉和〈家〉,方清純選擇不別開眼,「人和動物之間的差別:人雖然是人,仍有獸性存在。若我想表達出存在於人身上的那種動物性,性就是最直接的動物本能。性,是非常強大的內驅力量,甚至會使你變形。」他也想起,曾有反婚姻平權者宣稱,「誰能保證同性婚姻法案通過後,不會發生人獸交的行為?」他說,如果拿這兩篇小說來「過度詮釋」,「異性戀也會搞人獸交,沒有誰比較高尚。」

整本《動物們》,我最喜歡的一篇是〈守鰥〉,它也最要求讀者的耐心,「〈守鰥〉跟我本身的氣質有點像,比較陰鬱一點。」較諸他篇,故事場景更轉為城市,同樣關注底層人物,在城市一隅等待都更的老公寓,一個人質「愛上」了綁匪的故事──被當成人質的女孩,長大後,為自己選擇了新的性別。我第一次注意到「鰥」原來是隻魚,而「守鰥」的意涵多重:除了字面上所得知一個死了妻子的男人,還包括阿喬「守」著「鰥」夫,「因為鰥夫是阿喬和母親之間唯一的連繫。雖然恨他,但也必須愛他。」但阿喬看似也很想殺了鰥夫?「這就是人性的矛盾之處。你有時也不知道那到底是愛還是恨?」最後一層意義:阿喬形而上殺死了阿嬌,從此他的活,也是一種守鰥。其次,小說的敘述聲音,亦特別繁複,那個被「殺死」的阿嬌,在小說裡變成了「我」,旁觀著整個悲劇,也凝視著自身的雙重弒父情結。死亡變成一種氣味,揮之不去。
整篇小說讀起來,滿溢蔡明亮電影的畫面感。尤其開場未久,這樣描寫鰥夫的動靜:「人還死賴在床上,一襲厲鬼似的連身紅洋裝,活像一尾金目鯛,被擊昏在砧板上。」魚的意象,巧妙穿梭在字裡行間。但何至於鰥夫要穿上亡妻的衣服?「一種小說主題的變形吧──那個養父有罪咎感,使他甚至願意成為一個替身。」小說最末,阿喬出門去找同父異母的妹妹,故事按停在一個開放的點上。「我就是比較調皮一點。講『趣味』好像有點輕浮?我不要那麼直接,讓你知道那是怎麼回事。」頓了一頓,又說:「這樣講好像又會被一些文學作家批評:為什麼要顧慮讀者呢?但我覺得,就是要讀者喜歡,他才會聽見你的聲音。作品才可以影響人。」
由是,關於未來作品的想像,方清純肯定地表示:「中間文學,我想我以後會一直走這個路線吧,保留文學性,同時關注大眾需求,偏向純文學或大眾文學任何一方都不是我想要的。」


《動物們》有很多閱讀上的樂趣,由文字造成。無論是順口溜,或排比,或拆解重組文字,或精簡詩意地使用文字,其實是很難藉由翻譯表達的美。他迂迴地解釋了對於字的情感:「從小到大,留在身邊最久的一個物件,是小學四、五年級時得到的一本字典,到現在還在用。不知道為什麼就是丟不掉。好像這個東西會一直在我身邊。我常常翻開來看。看到那些字的時候,會有一種很投入的感覺。」喜歡那本字典裡的任何字嗎?「小時候翻它是無意識的。有了創作自覺之後,才發現自己對那些字,有著羈絆一般的命定之感。」
除了文字充滿音樂性,《動物們》每一篇小說,也都有歌。從〈意難忘〉,〈牛犁歌〉,〈搖嬰仔歌〉,〈我的家庭〉,〈雨夜花〉,〈蘇三起解〉……那些歌的挑選都很準確。「歌很重要。歌可以喚起你的記憶,讓你跟某個往事重新有了連結。一篇小說給它一首歌,就能馬上得到那個連結,像主題曲一樣。」
雖然還不確定接下來會寫什麼,但很可以確定,「是非要不可的故事才寫。」寫作時,「一開始都要琢磨比較久。第一段通常修改很多遍,狀態對了,才會繼續寫下去。」他說,曾聽人建議,小說寫完應該把第一段拿掉,「但我第一段就是要留著,而且,最重要。」相較之下,「寫到一半時,通常我就知道結尾會是怎麼樣了。」寫作時,往往「斷斷續續」。「寫一點,先放著,過幾天回來看,如果不對,就改;對了就繼續寫,再隔幾天回來看,再修改,再寫。我不是那種一氣呵成的人。」
「有時寫完小說會覺得,這真的是我寫的嗎?」方清純說,除了真實生活中的人格,彷彿還存在著小說人格。「寫小說最有趣的地方就是可以滿足你現實生活中沒有辦法達到的。你可以盡情地做任何事,盡情地當各種人。」


方清純在政大念了幾年研究所,多次經過動物園,都沒有真正進去過。討論《動物們》的這天,我們決定去動物園。才剛走進園區沒多久,他很明顯整個人氣氛低落。「看到動物被關起來,覺得有點哀傷。」他想起,「之前澳洲有個小男孩,說要解放動物園。」我們去看了長頸鹿,國王企鵝,無尾熊。也順便路過獅子,白犀牛,黑熊,「如果可以成為動物,你希望變成什麼?」他一愣,在我還沒讀過的〈後記〉裡他問出的問題,此刻被拿來反問自己。
「鳥吧。」
「白鳥?」木柵常有鷺鷥,振著長翅膀,低低飛過河面。
「黑鳥。」
「烏鴉?」這是我能最快想到的黑鳥。
「烏鴉太吵了。」他很快回答。
也是。寡言的他,為了談《動物們》,據說度過了一生中說最多話的一天。
書寫比言語確實。
忽然想起《動物農莊》作者喬治.歐威爾在〈我為何寫作〉中,提出的四個寫作的理由:純粹的自我。美學的熱情。歷史衝動。政治目的。這四項,該也是方清純在乎的吧?我相信,他的沉默並非空白,而是思索、蓄積,將會轉化、爆發為更多沒有柵欄能夠圈限想像的故事──像他在散文〈夢遊者〉裡,說的另一段話,是我聽過對於小說、對於寫作,最深情的告白:「我的命在鍵盤上,在字字句句裡,就像此刻的這一字,這一句,儘管活得可有可無,不敢奢求盼望什麼,只願這件事不要停,停下來對不起自己。



《動物們》方清純著,九歌出版

http://www.books.com.tw/products/0010752941


https://www.taaze.tw/sing.html?pid=11100815325


3 則留言:

  1. 看文章的時候,腦袋裡總是會有點調皮地想起“愛人動物”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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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喜歡小說裡的聲腔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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